吴江法院宣判两起跨国电信诈骗案
法官提醒:公安机关不会为市民提供安全账户或指导市民转账
《工人日报》(2013年12月28日 06版)
本报讯 12月19日,江苏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对两起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件作出一审宣判,涉案7名被告人均是犯罪集团雇佣到泰国、斯里兰卡等国充当“一线”的诈骗人员。在他们参与犯罪集团进行诈骗期间,4被告人共同参与诈骗54.2万余元,在斯里兰卡窝点诈骗的3被告人共同参与诈骗42.95万元,考虑到他们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法院遂根据犯罪情节判处其4年至5年两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经过庭审查明,该涉案诈骗集团分工明确,分别冒充法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信技术手段向中国大陆地区不特定多数人群发内容为在法院有传票未领取的语音电话,诱骗被害人进行转账或者汇款。
为了让被害人深信不疑,他们在接听电话时会采取恐吓、威胁等手段,谎称被害人涉嫌洗钱等犯罪,一步一步牵着被害人的鼻子走。同时,在实施诈骗过程中,要求被害人不能将此事告诉任何人,以免信息外漏,影响办案,其实质是防止骗局被识破。虽然实施诈骗的被告人都是文化程度不高的农妇,但他们在犯罪团伙的精心策划下,分工协作,层层设套,让警惕性不高、社会经验不足的被害人信以为真。
为此,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随意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账号等情况;不要向来历不明的账户转汇款。切勿相信“银行账户涉及犯罪”等类似谎言,公安机关是不会为市民提供安全账户或指导市民转账的。
(顾军红 刘胜芝 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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