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级行政审批再“瘦身”
本报讯(记者姜明 通讯员姜书范)“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改革做了深刻阐述。连日来,天津市政府在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基础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近日,天津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决定取消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3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由30项合并为11项,向区县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及权限44项、下放行政职权事项7项,自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使市级行政审批再次“瘦身”提速。
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天津市行政审批办会同各部门,通过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做到事项底数清、台账明,在减少、下放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初步统计,近年来,天津市在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由1033项减少到495项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减少到432项;在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审批事项和权限142项的基础上,今年又下放了94项;在向各区县下放市级审批事项和权限71项的基础上,上半年下放了29项,使市级行政审批整体降幅达52.1%,区县审批事项降幅31.4%,整体行政审批效率提速达80%。不仅为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再“瘦身”,而且使老百姓生活、工作、办事更简化、便捷,政府办事效率再次提速。
据介绍,近年来天津市行政审批事项越来越少,效率越来越高,但部分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工作效率、收费情况还是让不少企业感到头疼,对此,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涉及27个主管部门的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其中明确要清理有关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现状,凡是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范围收费、提高标准收费、擅自改变计费方式、无明码标码收费的,都要坚决整改。对行政审批中涉及提供要件的中介机构,将其基本信息和服务时限、服务收费、服务质量承诺等上网公布,公开透明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单凭我们企业之力原本一年半载解决不了的审批,仅仅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解决了,项目顺利开工。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日前,国网天津公司副总经理高楠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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