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官为河北农民工送欠薪
《工人日报》(2013年12月14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姜明 通讯员姜书范)“非常 感谢天津法官帮助我们追回拖欠的工资款。”11月28日,天津北辰区法院派法官专程赴河北沧县,将26万余元工资执行款发放到52名农民工手中。收到工资的农民工祁峰业说:“拖延几年的官司终于有了结果。”
据了解,2007年7月,河北沧县张官屯乡52名农民工作为天津某建筑劳务公司派遣人员,到河北望都某建安公司承包的北运河改造安置二期工程43—46号楼进行建筑施工,完工后结算了大部分钱款,但剩余的26万余元多次催要未果。52名农民工联名起诉至天津北辰区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支持原告主张,企业不服,向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劳务公司一次性给付52名工人劳务费26万余元。但执行困难。日前,北辰区法院经努力将款项执行到位,并派法官专程赴河北沧县,将工资分发到农民工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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