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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12月01日 星期日

广东随迁子女参加异地高考证明进一步简化

《工人日报》(2013年12月01日 01版)

据新华社广州11月30日电 (记者叶前)记者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在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并修改后,广东省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实施办法正式公布实施,异地高考报名时需提交的社保证明进一步简化,并取消失业、工伤、生育险种证明。提供虚假证明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首先,社保证明由原来的“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险种”,改为“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其次是随迁子女父母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有所细化,由“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修改为“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

第三是学籍证明要求改为“随迁子女具有广东省中职学校三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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