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专项资金温暖“壮士”
《工人日报》(2013年11月30日 07版)
本报讯(特约记者王君东)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在省内率先设立见义勇为专项资金,由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门用于统筹解决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医疗救助、抚恤补助等。
据了解,自2011年起该市各县(市)区均注册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同时依托公安派出所,成立了100个乡(镇)街道见义勇为工作站。去年,该市在省内率先出台了《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当年,全市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602人、发放奖金、抚恤金、慰问金共103万元。今年,该市又正式成立了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协调小组。该市还明确,每年的专项资金根据当年见义勇为人员伤亡情况而使用,使用金额超出预算的,由财政安排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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