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10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
《工人日报》(2013年11月14日 06版)
本报讯(特约记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发文,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检查从2013年11月5日至2014年1月25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矿山开采、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根据《通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还将按规定曝光。主管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的建设单位,要依法采取不予审批新建项目,不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证等措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的施工企业,采取不允许参加新建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降低或取消其资质等措施。对发生拖欠行为严重的外省进青海企业,向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单位通报并清除出青海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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