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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11月05日 星期一

无证驾驶并致交通事故

奥运冠军孙杨被处行政拘留7天

《工人日报》(2013年11月05日 08版)

据新华社杭州11月4日电 (记者方列 夏亮)3日深夜至4日凌晨,记者从杭州市交警部门获悉,3日下午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奥运冠军孙杨确系无证驾驶。有关部门将依法对孙杨作出处罚。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同时对外发表声明,表示完全支持并尊重交警部门依法对孙杨作出处罚。孙杨在其微博中致歉称:由于平时忙于训练比赛,对法律知识的淡薄,导致今天的错误。

3日下午14时10分左右,在杭州延安路体育场路路口,一辆900路公交车与一辆白色保时捷卡宴发生追尾事故。肇事的公交车司机和前来处理事故的交警发现,卡宴驾驶员竟是奥运冠军孙杨。原本这只是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追尾的公交车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但事件的发展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由于涉嫌无证驾驶,孙杨随后被交警带走前往交警队接受调查,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张亚东闻讯后也立即赶赴交警队协助处理此事。

“我们在电脑系统中查询,没有发现孙杨的驾驶证记录。而孙杨在询问笔录中也承认了自己确实没有驾驶证。”杭州交警部门表示。据了解,当晚,孙杨在交警部门做笔录一直到深夜。

3日深夜11时40分,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对外发表声明:“今天下午,我院游泳运动员孙杨驾车与公交车发生刮擦,据交警部门查实,孙杨系无证驾驶。对此行为,我们深感痛心,同时,完全支持并尊重交警部门依法对孙杨作出处罚。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孙杨4日凌晨在其微博中发了一封致歉信,该信称:此事发生后,对社会和公众造成很大的影响,我作为一名运动员和公众人物,应该起到积极的带头作用,但我却没有做好本职工作。为此,我深深地表示歉意及深刻的反省。由于平时忙于训练比赛,对法律知识的淡薄,导致今天的错误。我已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反思。经过此事,我会加强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学习,杜绝一系列事件再次发生,也希望大家能以此为警戒并给我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

4日下午,杭州市交警部门以无证驾驶对著名游泳运动员、奥运冠军孙杨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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