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政府相关规划 享有与地方文化场馆同等待遇
内蒙古职工文化阵地建设获政府源头支持
本报讯 (记者张玺)记者从10月10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地方工会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的意见》已获研究通过,近日将下发执行。这表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源头支持全区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方面迈出重要一步。据悉,以省级政府名义发文支持,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自治区政府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将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职工人数统筹安排,在3~5年时间内,各盟市和30%以上的旗县(市区)都要建有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并逐步实现旗县(市区)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全覆盖。
自治区政府明确提出,要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在立项、选址和建设等方面给予规费减免优惠,享有与地方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城镇公共公益文化事业单位同等待遇;各级财政可根据财力适当安排经费补助,支持当地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
对于职工文化活动阵地的资产保护,《意见》亮出了“红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职工文化活动阵地用途,不得擅自占用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用地或置换用于商业、房地产等非公共文化服务用途;确需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地方政府在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在征得上一级工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自治区政府出台的《意见》适逢其时。当前全区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职工文化活动场所呈萎缩趋势,全区共有旗县以上职工文化活动阵地21个,其中盟市级5个,旗县级16个,远远不能适应职工群众的需求,加强工会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迫在眉睫。”自治区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说。
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王波表示,自治区政府将切实加大对工会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的支持力度,为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财力支持,创造良好的环境,纳入各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兼顾,优化配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总工会主席呼尔查说,自治区政府源头支持全区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对于推进职工文化生活平台建设、打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载体、满足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把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办成提升职工素质的“大课堂”、“培养人才的摇篮”和陶冶职工情操的“精神家园”,真正做到服务职工、惠及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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