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至上
李瑾
《工人日报》(2013年10月12日 06版)
马老师用她的行动选择,为自己的职业角色树立了高尚的形象。在道德领域,这样的行为可歌可泣,甚至可以作为典型人物升华其精神价值。然而,我并不想这样。
让我们换个角度看,教师对学生而言,当然是知识的解惑者,但也更应该是人生的示范者。除了书本上的知识,那些书本之外有关生命、有关自然、有关世界的更辽阔、宏大的命题所能够给予人的道理,恰恰可以从细小的生活细节中而来。生命至上,因此,在人类法治社会中,以剥夺他人生命为惩戒的死刑是现存最严厉、最残酷的刑罚方式。对个体来说,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值得尊重,无论是他人的还是自己的。生命至上,我想这是马老师自己应该首先补上的一课,也是她可以为自己所珍爱的学生们上好的最生动的一堂人生大课。
奉献精神,从来都值得赞美。奉献与珍视生命也并无悖论。当一个人真正懂得生命可贵时,才可能在真正需要时,为幼小、老弱、正义、和平付出自己的生命。这样的大爱,远比为一时之功利不惜代价付出,更值得教会给十几岁的青少年。也只有真正从心底懂得生命至上的大爱,在未来的漫长人生路上,有关珍惜、平等、善良、责任的一堂堂课程,才有了最扎实的底色。
日复一日如常运转的生活,不需要多少个人英雄主义的悲情。恰恰是这充满了复杂矛盾的生活,更需要每个人正确恪守一份自我认同的价值观,在生活的琐碎与细节中给予彼此温暖。如此,于人于己,都是最恰如其分的守护。爱若变成负担,也不是爱之本意。
我当然尊重马老师的选择,也为她这样的选择而感动。感动之余,我更加祝福马老师在与自己有关生命的考题中,能够参悟到更高境界的人生命题,并分享给她的学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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