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互助县法院入村维护农民工权益
《工人日报》(2013年08月15日 06版)
本报讯(特约记者邢生祥 通讯员马贵鑫)“县法院上门服务,法官来我们村开庭处理纠纷,节省了路费,还让我们学到了法律知识。”这是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法院日前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得到的群众的赞扬之声。
2012年,农民工王某、魏某和许某3人受陈某雇佣到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务工,完工后尚欠3人工资11330元。陈某以发包方未付工程款为由拒绝给付,王某、魏某、许某3人遂将陈某起诉到法院。近日,互助县法院法官入村办案,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被告陈某愿意在一月内付清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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