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热线】饱含兄弟情谊的“维权铁汉”

图为王晓荣看望受伤农民工
●“我是农民的儿子,不能让我的农民工兄弟在外务工流汗流血又流泪!我发誓,将来要专门帮他们讨公道”
●维权“四招”:依法驳辩,绝不让步;政策规定,据理力争;赔偿总额达成后,再争取爱心资助;与政府沟通,拓宽求助渠道
“是不是项目工程方反复‘失信’,才逼着他去爬塔吊的?”
7月18日,四川巴中籍李佩霖在山东为讨薪爬“塔吊”不幸坠落身亡后,赶去处理善后并维权的巴中市政府农民工维权中心副主任王晓荣,在“单兵一人”与当地12家政府部门组成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的第六轮“谈判”中,义正词严地发出这一追问后,对方低下了头,接受李佩霖家属提出的赔偿95万元的要求。之前,他们一再强调“只说条件,不讲责任”。
在过去的11年间,这位农民工眼中的“救命恩人”,以“责、情、智、勇、德”依法为巴中籍外出农民工索讨公道,被誉为对农民工饱含兄弟情谊的维权“铁汉”,他因优异的维权成绩荣获四川省劳动模范等称号。
以“责”维权
8月9日,记者在王晓荣的办公室看到他拿出的农民工为维权而 “爬塔吊、喝农药、跳楼、堵路、下跪”的照片,他说自己拍摄了2000多张在外巴中农民工的因求诉无门而采取极端方式维权的照片。
他一脸沉重地说,每当看到这些照片,在心酸的同时,更感到一种神圣的责任。“我是农民的儿子,我不能让我的农民工兄弟在外务工流汗流血又流泪!”
43岁的王晓荣,上世纪90年代,得知小学同学在山西煤矿腿残后,未得到任何赔偿而深受“刺激”。他发誓,将来要专门帮农民工讨公道。
1996年7月,他通过自学考试获得四川大学法律本科文凭。
2003年3月,民间社团组织——四川华西民工救助中心进入他的视野,该中心要在四川各市设立分中心,王晓荣主动申请加入。几年后,巴中市政府成立农民工维权中心,王晓荣被调到该中心,专职负责为农民工维权。
“民之难,即党之忧”。自踏上为农民工维权之路,王晓荣便暗暗发誓,无论遇到多大困难都要依法将维权进行到底。
2006年4月的一天,巴中籍苗某在浙江一纺织公司打工时被机器绞伤致死。当王晓荣赶到绍兴时,对方功利地只想早点商谈火化之事; 而他倍感痛心地看到,在殡仪馆停放5天的死者血肉模糊,伤口没清洗、没缝合,就连身上被绞烂的衣服都没换,他深感“逝者同为父母所生,人格尊严不容亵渎”。他向用工方提出:“第一,先对尸体进行缝合处理;第二,死者为大,我们先为逝者默哀1分钟”。
对方被王晓荣的一身正气所威慑,答应了他提出的要求。之后,他娴熟运用法律与对方驳辩,最终为死者亲属讨得21万元赔偿。
以“情”维权
2007年1月7日,巴中市农民工维权中心接到投诉,来自巴中的130多名农民工在河南三门峡金矿山950坑口打工被困,连续三四个月没有领到工资,许多人靠挖野菜充饥,靠乞讨度日。
1月9日,王晓荣赶到出事地,发现矿山机器已停。无活可干的农民工有的躺在山上晒太阳,有的在四处漏风的宿舍内睡觉。据包工头孙志聪介绍,2005年9月,这批人由巴州区化成镇老板罗德树召到三门峡金马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50坑口开采金矿。2006年10月,金矿停工,公司拖欠他们400多万元工资。
那天中午,王晓荣目睹百余名青壮年争抢土豆的场面,有的干脆连皮呑进肚里。心如刀绞的王晓荣当即掏出自己的2000元钱交到带班长手中,说:“赶紧下山买些米和肉,让他们吃一顿饱饭吧。”
1月23日,王晓荣经过半个月的奔走,督促三门峡市政府就950坑口欠薪事件作出批示。1月26日,被拖欠的420万元工资兑现。拿到欠薪后,农民工孙志聪拉着王晓荣的手说:“如果没有你的帮助,我们百号人在山上挨冻受饿不知还要等多久!”
以“智”维权
2011年8月9日,巴州区凤溪乡村民严先秀反映,其丈夫秦映强在黑龙江双鸭山市秃顶山煤矿讨薪期间服毒身亡,亲属到达后,矿方不理不问,拒绝赔偿。
8月19日,王晓荣到达双鸭山,先向死者家属转达了市政府的问候,并送上3000元慰问金。
8月21日,双鸭山市常务副市长韩库批示,组成联合调查组赶往该煤矿。
8月22日,调查组通报调查结果:秦映强讨要工资期间服毒死亡,属自杀行为,秃顶山煤矿拒绝承担赔偿义务。
8月23日,在调查组的第二次会上,王晓荣对“欠薪仅半个月,不至于服毒自杀”之说法进行反驳。他提出,矿方随意侵犯秦映强等11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采取威胁恐吓手段阻止他们向有关部门求助,非法剥夺秦某的申诉权利,最终诱发秦某以极端方式追讨欠薪。矿方于秦某服毒死亡的第5天兑现了被拖欠的工资,这是巴中市总工会、市农民工维权中心与双鸭山市总工会和劳动监察部门多次协商的结果,不存在积极主动支付之说。
8月24日,调查组成员再次转达矿方“只能给予一定补偿”的处理意见。王晓荣一边安抚死者亲属,一边与调查组提出的“赔偿要求均无法律支撑,不好办”、“我们既要维护受害者权益,也要保护矿方正当利益”之说,展开激辩。
8月25日,通过王晓荣的争取,秃顶山煤矿除承担秦火化费外,同时支付家属补偿金23.8万元。
以“勇”维权
2004年9月2日,邓某在山西灵石县一煤窑作业中死亡。9月7日,王晓荣赶到出事地,对方粗暴蛮横地称,死者是违章操作所致并拒绝处理后事。王晓荣徒步1个多小时赶到事故现场寻找证据,煤老板气势汹汹地赶来:“你找死吗?从来没人敢跟我作对!”说话间,一脚将王晓荣踢下10多米深的矿井。当晚,3个矿工及亲属几经周折才把满脸是血的王晓荣救出。深夜,在简陋的旅店里,王晓荣一边安抚惊魂未定的死者亲属,一边立誓决不能就此罢休。由于取证有力,最终追偿到死亡赔偿金18万元。
2010年8月13日深夜,巴州区玉山镇36岁的刘斌,在山东临沂市一私人炼铁厂上班期间,遭电击掉入1800℃的高温铁炉当场被烧焦。死者亲属一行5人奔走于临沂市相关部门20余天无果,铁厂老板侯佃素坚持只赔偿2万元。
9月6日,王晓荣在当地举行的“谈判会”上,对该铁厂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对其拒绝赔偿及拒缴尸体费等行为进行谴责,提出应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共计60余万元。
9月10日,在又一次“谈判会”结束后,气势汹汹的铁厂老板侯佃素、刘善伟等3人,突然冲进会议室围攻王晓荣。期间,身材魁梧的铁厂老板3人数次扑向他,得到死者妻子、妻弟两人极力“保护”才免遭毒手。随即,王晓荣冲进办公大楼高声呼救多时,却无人应答。绝望中,“我苦苦祈求站在大院‘看热闹’的当地街道办事处副书记翟振宇(谈判负责人之一),让死者亲属赶快离开现场,担心要出人命。然而,翟振宇却大声吼道,‘把大门关了,不准走。’30分钟后,在当地派出所的干预下,事态才得到控制。”
事发当晚,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委书记王正勇电话通知救助人员称,对下午发生的铁厂老板围攻、抓伤救助人员的事情表示歉意;同时说,经他们集体研究决定,由办事处先行垫付刘斌死亡赔偿41万元。
以“德”维权
2000年端午节前夕,巴州籍邓光辉在山西孝义市章庄村隆忻煤矿因矿石垮塌伤及头部,抢救无效死亡。
6月3日,王晓荣赶到后,矿老板“笑眯眯”地说:“我们煤矿死人最高赔偿30万元,这是惯例!希望你别搞乱了矿上规矩,否则,同行老板都不会答应哦!”
“惯例绝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死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维护。”王晓荣正义凛然地回答。当晚,矿老板来到王晓荣的房间,把一个“胀鼓鼓”的信封硬塞给他,说:“别那么固执!大家都不容易,交个朋友吧!”“不行!这钱我绝不能要。”王晓荣把钱还到矿老板手中,说:“我们绝不能做对不起良心的缺德事”,“法律规定的赔偿一分钱都不能少。”在接下来的商谈中,矿老板拒不认可因工死亡的计算标准,使谈判毫无进展。
6月7日,王晓荣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并对该矿实施了处罚。
6月9日,王晓荣同死者家属再次赶到矿上,气急败坏的矿老板突然将一杯茶水泼向王晓荣,并大声骂道:“不知好歹,老子有的是钱!”其同伙也挥舞着拳头大声吼骂。一旁的死者家属颤抖起来,想就此妥协,但王晓荣绝不退让。在他的坚持下,60万元的赔偿金于当天拿到。回到旅馆,死者父亲抽出5000元要酬谢王晓荣,“不行!这钱我不能要。”
王晓荣一年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省外为巴中籍农民工维权奔走,除春节以外所有的节日和家人的生日,乃至妻子病重都无法陪伴身边。2009年3月12日,巴中75人在山东一建筑工地讨薪涉嫌非法拘禁,王晓荣奉命前往接洽。出门第3天,妻子突发胆结石,剧痛一昼夜,医生说需立即手术,要丈夫签字。王晓荣在电话中再三恳求医生同意让岳母代签。不料,妻子在手术中休克,岳母在电话里哭着叫他立马赶回,心如刀绞的王晓荣最终还是选择了留下。他说:“我如果走了,两个被拘留的农民工取保候审就会落空,更别说讨薪了。”
5天后,遭刑拘41天的苏某、李某取保候审,167万元被拖欠资金如数兑现。
多年的实践,让王晓荣总结出维权“四招”:在法律规定条款内依法驳辩,绝不让步;政策规定内合理要求,据理力争;“打感情牌”,一旦赔偿金总额达成后,还要向对方提出给受害者父母、儿女爱心资助的“附加条件”;拿家乡市政府的介绍信做“敲门砖”,拓宽向当地政府讨说法的道路。
11年来,他及时妥善地解决了受理案件中95%以上的农民工被侵权问题。他充分利用每次外出维权的机会,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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