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下达通知限期整改、缴纳罚款,然而——
限期已过,房东仍不整改
《工人日报》(2013年08月15日 05版)
本报讯 (记者北梦原)在本报8月8日对北京市百环花园小区群租房现象进行报道之后,因一房客手机失窃报警,警察“意外”发现了这个挤满30人的两居室,相关部门立即向房东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房东最迟在8月12日搬除超标床位,并缴纳罚款。
然而,最后期限已过2天,据记者了解,群租房东除了将报警的房客赶走以外,仍未做出任何整改行动。
“不要再查了,那些住里面的人真的特别不容易。”在收到常鹏这条短信后,记者再也没能联系上他。此前,因为房东看到了记者的报道,常鹏已经被迫搬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租房者与群租房东已经形成利益共同体。高昂的居住成本迫使他们牺牲生活质量,能接纳他们的只有法规之外的一张群租床位。
近年来,有关部门整治群租房不可谓不用力:相关法律条款已经明确详细出具体的量化标准,住建委、派出所、街道办各部门不断强化配合打击力度,但群租现象仍屡禁不止。
群租禁令落实得好的地方,群租房被取缔拆除,低收入群体被迫迁徙,等待他们的或许是一个更艰苦的居住环境;群租禁令落实得不到位的地方,群租房东有能力“摆平”,低收入者保住了栖身之地的同时,默默承担起“摆平”的成本。
有关部门不是没有想到从根源上解决群租问题。北京首个外来工公租房小区在今年2月已经投入使用,但在超过2100套住房中,真正留给外来低收入群体的只有100套,且价格并不算低。
发现群租房,只是整治群租乱象的第一步,仅仅依靠限期整改、拆除等方式,在治理一处群租房的同时,也使得低收入群体在城市的生活更加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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