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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8月02日 星期一

400多名专业律师、3.8万名调解员活跃在街头巷尾,将大量劳动争议问题解决在基层

广西:工会法援品牌在社会上叫响

成为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

《工人日报》(2013年08月02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庞慧敏)从年度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不足百件,到目前一年受理超过千件,广西工会只用了不到三年的时间。“职工法律意识在增强,除传统的工伤案件外,不规范劳动用工、拖欠工资、不办理社保渐成维权重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法律部部长黄林毅7月25日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转变,是广西工会建起覆盖全区市县的工会法律援助专业队伍,在社会上打响工会法援品牌的直接结果。

今年1月,33名四川农民工在田阳县因追讨工资引发斗殴致多人受伤。经工会跨省多方协调,这一事件最终在建设方垫付农民工工资,使农民工顺利返乡过年后平息。

不仅欠薪、工伤、无社保等成为职工维权的重点,在劳动用工过程中,面对一些不规范的做法,职工也不再忍气吞声。今年5月,桂林一公司因实行末位淘汰制,制作了“乌龟奖”和“王八奖”,引起了员工的不满而将公司行为发至网络。自治区总工会法律部迅速与当地工会督促该公司纠正错误,表明工会坚决反对这种侮辱职工做法的立场。

广西工会法律援助品牌,开始日益赢得职工和社会的认可。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陈湘文认为:“推动大量劳动争议问题解决在基层,要将着力打造法律援助服务品牌作为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和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从2010年起,自治区总工会先后投入300多万元,采取购买服务等措施,目前已在区总本级和全区14个地级市、112县(区)工会全部建立了聘请有专业律师服务的职工律师团和法律援助服务站,聘有专业律师400多人,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覆盖。

广西工会积极探索把服务工作延伸到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乡镇和大型企业。截至2012年底,全区共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6394个,工会调解员38612人;县级以上工会都参加了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起一支拥有250多人的兼职仲裁员队伍。这些组织和成员在为职工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2011年广西工会兼职仲裁员参与审理案件平均达16.4件,位居全国第二位。

如今,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法律监督等组织建设已列入对全区各地工会的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去年9月,自治区总工会制定下发了《广西工会法律援助及经费管理使用办法》,首次明确可从帮扶资金中划出3%用于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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