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农民工首领公租房“入场券” “稳定工作”证明成外来工申请阻碍
部分企业不愿承担协管责任致职工无法申请
本报讯 (记者张翀)今年6月,武汉市正式启动公租房申请,这既是武汉在试点后首次全面启动公租房项目,也是该市首次在保障房项目中尝试破除户籍壁垒。此前,武汉市的各类保障房申请条件明确规定,申请者必须拥有武汉市城镇户籍。
徐俊在这次武汉市放开户籍后成为一名幸运儿,至今户籍还在孝感农村的徐俊出生在1985年,现在是武汉农家小院后湖店的一名厨师。此次,获知武汉市正式启动的公租房项目放开户籍限制之后,他第一时间提交申请,通过一个多月的三轮审核和公示,他终于拿到了公租房资格证。接下来,他将参加统一摇号,按照摇号顺序接受统一分配。
不过,徐俊不知道的是,他是这次武汉市首次正式启动的公租房项目中,获得承租资格的第一位外来务工人员,也是第一位农民工。
从2010年起就在这家酒店担任厨师的徐俊,现在平均月收入在2900元左右,这样的收入,相较武汉市的商品房价格,无疑是杯水车薪。他现在租住在酒店附近的城中村里,正面临改造拆迁。今年6月,正在着急找房子搬家的徐俊获知了武汉市正式启动公租房项目且打破户籍限制的消息。
对于领取到外来工中首张公租房“入场券”,徐俊显得很兴奋,他说,这让自己感觉很温暖,当他拿着居住证去申请的时候,看到和其他拿着本地户口及身份证的人有着同等待遇,心里觉得和这座城市拉近了距离。
面对公租房700多元的月租金,他表示,虽然和现在租房差不多,不过,相比之下,公租房在小区里,政府都已经装修好了,居住稳定多了,相信环境也会比现在的城中村好。
当然,不少外来务工人员并没有徐俊这么幸运。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已经获得承租资格的有300余人,更多外来工的申请被卡在了以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组合而成的“稳定工作”的申请条件上。
在武汉广埠屯电脑市场,小张和两个同学在经营一家电脑商铺,他们租住在附近城中村里,因为无法提供“稳定工作”证明被挡在公租房门外。记者调查发现,不少中小企业与职工都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也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保,自然无法为其提供各种证明。
同时,一些企业因不愿承担协管责任而不配合职工申请公租房。就职于一家广告公司的李小姐一直和同学合租在城中村中,听说可以承租公租房,她原本很积极,可是,虽然自己各方面都符合申请条件,但是公司就是不愿意协助申请。该公司负责人说,职工住公租房,公司要承担协管责任,万一职工中途辞职不付房租,就要公司“兜底”,公司存在着连带责任风险。
对此,武汉市相关部门介绍,公租房及其租金收入均属国有资金收入,同时公租房承租人还将获得相应经济补贴,如果承租人无法稳定生活,势必影响到这一政策的正常运转。
武汉市相关申请条件
在去年武汉市试点公租房项目时,就已经破除了户籍的门槛,城镇住房困难户、大中专毕业生乃至农民工都可申请。不过,由于当时该市只在洪山区试点,要求非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只有符合在洪山区工作方能申请。此次,该市正式启动全市公租房工作时,在全市打破了户籍限制。
按照该市的相关规定,公租房资格申请分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两大类,均取消了户籍限制,无论是持有武汉市城镇户籍还是居住证,只要符合相关申请条件都可申请。该市对住房困难家庭的要求是,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的低于3500元;无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当然,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还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且未承租公房。
该市对新就业职工的申请要求为,大中专毕业6年内,月均收入在3000元以下,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且未承租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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