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一年半,91位农民工多次讨要工资,“开发商”说,“再要钱就把你们撂进看守所”
欠薪144万元的“老板”是看守所警察
商丘市纪检部门已责成市公安局进行调查

法明 画
7月15日,河南商丘市虞城县的农民工朱昆卿、朱克强、卢明海三人代表91名农民工向媒体投诉,他们在虞城县站集镇一个沿街门面楼房工地分别干木工、泥工、钢筋工半年多,至今工程已完工一年半了,该房也早已售出并使用着,农民工却依然没见到工钱。
朱昆卿、朱克强、卢明海说,2011年6月底,他们跟着包工头吴峰、丁涛来到该县站集镇建沿街门面楼工程,历时6个多月。工程完工后,开发商至今欠木工工资54.8万元、泥工工资73.634万元、钢筋工工资16.4万元,总计144.834万元。他们找包工头吴峰、丁涛要工资,吴、丁二人说开发商叫赵忠雨,从始至终没给过一分钱工程款,二人表示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
之后,为讨要工程款结算农民工工资,吴峰、丁涛把开发商告上法庭,官司打到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俩包工头胜诉了,法院判决开发商限期支付工程款。但是,开发商就是不给钱,以致91名农民工至今仍然没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赵忠雨的另一个身份是警察。
笔者找到包工头吴峰、丁涛。二人说,2011年6月17日,他们与赵忠雨签订合同,赵忠雨将站集镇沿街门面楼工程发包给他们,建筑面积4451平方米。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土建、水电,承包价每平方米720元,总工程款320余万元。
“2012年1月12日,我们已将主体工程内外粉刷完工,赵忠雨按合同约定应支付我们80%的工程款,但他实际仅支付169万元。这些钱仅够支付工程的材料费用。为此,我们多次找赵忠雨要求付清余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结果不但遭到拒绝,而且还被恐吓。他自恃是商丘市看守所警察,威胁我们说,再找他要钱就把我们撂进看守所去。我们真没想到警察也会当起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老赖’。当初,我们之所以垫资建设这个项目,以为帮警察搞开发是最没风险的事。先期拿回来的钱都支付了建筑材料费,农民工的工资讨不回来,无奈之下,我们只好起诉到虞城县人民法院。”
县法院审理后认为:二原告(指吴峰、丁涛)承包的工程虽然尚没有竣工,但被告赵忠雨已经将门面房预售并抵偿了自己的借款,应视为已经开始使用该工程,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80%)。2012年12月19日,法院判决:被告赵忠雨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吴峰、丁涛工程款95.12万元及利息,并退还吴、丁二人交付的保证金5万元。
赵忠雨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4月22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以为终审判决后我们可以拿到这些工程款支付农民工的工资了,可赵忠雨依然不履行判决,我们申请强制执行,没想到赵忠雨身为警察懂得逃避执行,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将财产全部转移了。我们拿着两级法院的判决书却讨不回自己的工钱。”包工头吴峰说。
丁涛说,他们查阅了《公安部关于禁止公安机关经商办企业和公安干警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以及《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但为啥这些规定对赵忠雨无效?
7月16日上午10时30分,笔者联系赵忠雨了解情况,刚说出问题,赵忠雨就不耐烦地说:“我正有事,一会儿打过去。”笔者一直没等到他的回音,再拨打其手机均无人接听。
笔者随后采访了商丘市看守所所长李飞,所长证实赵忠雨确系商丘市看守所正式工作人员。
赵忠雨拖欠农民工工程款的事已引起商丘市纪检委和当地公安局的重视,目前市纪检部门已责成市公安局对赵忠雨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经营行为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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