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新阶段
70余部地方性法规中,“绿色法规”占近三分之一
《工人日报》(2013年07月20日 01版)
本报讯(记者赵福中)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举行之际,贵阳市“两湖一库”保护治理传来好消息:监测数据显示,红枫湖水质从2007年以Ⅴ类和劣Ⅴ类为主变为2010年至2012年以Ⅲ类为主;百花湖从2007年以Ⅳ类和Ⅴ类水质为主变为2010年至2012年以Ⅲ类为主;阿哈水库水质稳定在Ⅲ类。
2012年,贵阳市森林覆盖率达43.2%,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5%。自2009年以来,贵阳成功举办4届生态文明贵阳会议,广泛传播了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倡导低碳生活与绿色消费。
全国第一个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专项法规——《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贵阳市现行的70余部地方性法规中,“绿色法规”占了近三分之一。贵阳还在全国首创环境保护审判庭,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初步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
环境治理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贵阳市的生态产业发展也呈勃发之势。2009年,作为生态产业发展重要手段规划实施的12个产业园区,去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126亿元,突破千亿元大关,占全省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约三分之一。园区投资规模、工业产值、聚集企业数量等多项指标位居全省第一。
贵阳市先后被列为全国首批低碳试点城市,进入中国十大低碳城市行列。国家发改委批复了《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2012~2020年)》,将贵阳市定位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创新城市发展试验区、城乡协调发展先行区和国际生态文明交流合作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