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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7月18日 星期一

海口市从今年5月起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发放月度通报制度,但迄今为止仅不到30家用工企业实施该措施

农民工按月取酬为啥可望不可即?

执法手段单一且罚款金额不多,一些用工企业宁愿被罚也不执行该措施

《工人日报》(2013年07月18日 07版)

本报海口7月17日电(记者吴雪君)为遏制建筑行业欠薪行为,海口市从今年5月起实行农民工工资发放月度通报制度,要求用工企业按月给工人发放工资,并上报花名册等相关材料。但今天记者走访发现,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和执法手段单一,该措施自实施起就遭遇现实困境,目前仅不到30家用工企业实施该措施。

“像城里人按月领工资?没有听说过,工地都是按工程进度给我们发放工钱的。”在国贸路段的一处建筑工地上,20多名工人正带着头盔,顶着烈日施工。来自湖南的工友黄志民听了记者的询问后摇了摇头说。他告诉记者,他和爱人离乡背井,跟随老乡在海口的11年里,他们所在的每一个工地都是按工程进度支付工钱的。曾经历过5次讨薪的黄志民表示,按月领酬劳是他们可望而不可即的愿望。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海口国贸、府城等多个工地发现,用工企业按月给工人发放工资的少之又少,用工企业按月给工人发放工资目前依然仅限于“纸上谈兵”。

有关数据显示,2012年,海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共处置由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82起,涉及人数3612人。其中80%以上是由于工程方不能按月给工人发放酬劳,致使工程款越欠越多而引起。

海口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科相关负责人何清表示,实行农民工工资发放月度通报制度,将有效遏制欠薪事件的发生。但由于缺乏有效沟通机制、执法手段单一、执法部门人手不足等原因,该措施自实施起就遭遇现实困境。

何清说:“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量不多,监察科对海口上千家用工企业的具体落实情况了解有限,如何进一步督查给人手有限的监察队带来了一定的工作难度。”

据介绍,按照规定,用工企业如不按月报送相关材料,监察部门可对其作出整改和处罚的决定,可目前由于罚款金额数目不多,一些用工企业宁愿接受罚款也不执行。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农民工按月发工资制度有积极意义,但由于行业特殊性落实起来将遭遇现实困境。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林文表示,建筑行业付款的链条长,其中只要这个链条有一个环节不畅通,就可以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顺利发放。

同时,目前建筑业市场还不规范,项目建设方不出钱,施工方先垫资的现象大量存在。他认为,要落实这项制度,除要多管齐下以外,还要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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