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出租车诚信考核办法”
连续两次得B级,将吊销运营许可
《工人日报》(2013年07月17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彭冰)“打车跟求爹似的。”这是长春市民对“常被拒载、一的难求”现象的辛酸调侃。今后,此类现象有望得到扭转——根据吉林省最新出台的《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如果出租车经营者连续两次考核被评定为B级,将被吊销运营许可,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为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促进出租车规范经营,吉林省近日制定出台《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按照该《办法》,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诚信等级分为优良(AAA级)、合格(AA级)、基本合格(A级)和不合格(B级),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级。考核实行计分制,基准分值为1000分,加分分值为100分。
据了解,对出租车驾驶员的诚信考核内容包括运营服务、安全生产、遵守法规等方面。的哥违反诚信考核指标扣至0分后,要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行业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的,给予相应加分奖励。
记者从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该《办法》自2014年1月起施行,将逐步建立诚信公共信息平台,并在当地新闻媒体或官网上及时公布出租车诚信考核结果,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查询。诚信考核等级被评为B级的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新增运力,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取消运营许可延续资格;连续2年考核等级均为B级的,吊销其运营许可,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