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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7月17日 星期一

天津党政机关清退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奥迪等豪华超标车不得作为领导固定用车

《工人日报》(2013年07月17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姜明 通讯员姜书范)日前,天津市委、市政府发出《通知》,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自行清退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公务用车活动,要求一个月内,清退率必须达到100%,实现零违规。

《通知》指出,违反规定借用、调用、换用车辆,是指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对象的车辆;违反规定占用车辆,是指领导干部提拔、交流后违规占用原单位车辆。此次清退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通知》规定,各单位要在8月10日前将所有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公务用车自行清退完毕,清退率必须达到100%;同时,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符合公车配备标准和要求的车辆进行登记,并如实填写《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情况统计表》。自行清退工作从7月10日开始至8月10日结束。

《通知》要求,加强公务用车日常配备使用管理,对中央公车治理办公室批准同意天津市继续使用或调剂使用的奥迪等豪华品牌超标车,一律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没有进行公车改革的单位,一律不准长期租用超标准车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单位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纪律要求,对仍然存在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公务用车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在全市进行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清退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零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公务用车的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按照隶属关系逐级上报至各区县公车治理办公室或市属委办局公车治理工作机构。市公车治理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全市符合公车配备标准和要求的车辆信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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