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尊重劳动 服务职工 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展示新作为
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深刻阐述了创新工会工作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要意义,激发和鼓舞了各级工会组织以及广大工会干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提高服务各族职工群众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实现中国梦不可或缺的正能量。工会工作创新,是基于党对工会寄予的厚望,是基于职工群众对工会充满的期待,也是基于工会自身的基本职责。工会组织必须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出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是工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社会作用的题中之义。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切入点就是要通过全面履行基本职能,协调劳动关系,为构建和谐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为实现中国梦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工会组织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在参与社会管理中实现创新,特别是要在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有新突破、新作为,通过创新切实提高服务广大职工群众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加强服务不断提升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工会组织顺应时代发展的根本要求。在滚滚向前的时代变革大潮中,工会组织只有顺应时代要求、适应社会变化、遵循发展规律,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谋求创造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提升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激发工会组织的生机活力;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进程中,工会组织要敢于作为、勇于担当,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在新的高度和起点上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在面对各种社会矛盾特别是劳动关系矛盾突显的社会转型期,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广大职工群众的意愿,特别要尊重广大职工全面发展的需求,不断拓展职工成长成才空间,着力培养造就一大批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工,让工会事业与职工共成长同进步。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工会组织履行“两个维护”职责的重要途径。工会组织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时刻立足于本地区实际,以主动作为的精神实现对社会管理的创新,千方百计协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在创新社会管理中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与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职责。
在少数民族集中的边疆地区,工会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活动,还具有特殊的意义,一是维护各民族职工的权益,是团结各族职工群众、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有效的维权和服务,将党的关怀与温暖通过工会这座桥梁传递给各族职工群众,不断增强对各族职工群众的吸引力、凝聚力,进一步团结引领职工群众成为建设边疆、繁荣边疆的主力军;二是通过工会组织的有效帮扶,不断保障和改善各族职工群众的生活质量,让广大职工群众能够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三是通过工会组织的有效维权,维护与保障各族职工切身利益,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组织引导各族职工群众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敢于与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分裂的图谋作斗争,真正发挥工会组织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群众基础和自身优势。一是工会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与职工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这是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群众基础。二是我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工会组织,具有科学的组织架构和严密的组织网络,这是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组织优势。三是工会深深植根于基层一线,深入企业厂矿,能够有效掌握大量的一手数据和实际情况,有利于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这是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优势。四是各级工会组织可以充分利用文化宣传阵地,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有效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职工群众思想观念,在促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的同时,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营造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现代文明、守法有序、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环境,这是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宣传优势。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要深入贯彻“两个普遍”的工作要求。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及合法权益的同时,要做好正确引导工作,将职工群众争取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引导到法律框架和制度框架内,通过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营造“双赢”局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和谐企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工会工作的重点,也是解决工会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从宏观方面来看,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国家相关劳动立法和劳动政策的制定或调整,实现从源头参与、维护、协调劳动关系,这是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能。从微观方面来看,协调和解决企业劳动关系矛盾,是企业工会组织履行职能、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主战场”。当前,集体劳动争议事件多集中发生在企业,工会协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重点也在企业。只有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包括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扎扎实实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工会才能受到职工的真心欢迎、社会的广泛认可,最终赢得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环境和条件。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要不断加强与职工群众的紧密联系,要面向企业、社区,将工作重心下移。身子扑下去、重心沉下去,这是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工会组织一方面要重视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牢牢抓住协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工作的重点与难点;一方面要重视加强社区工会工作,准确把握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的关键。企业和社区工会作为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承担者和微观载体,要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群众的参与热情,引导和帮助职工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不断夯实社会管理创新的社会基础。
作为职工群众的“娘家人”,工会组织在履行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过程中,要明确工会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所依靠的主体,正是工会组织维护和服务的对象——广大职工群众。实践证明,脱离职工群众,是工会组织面临的最大危险。工会组织一定要通过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和扎实有效的工作业绩,在职工群众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与公信力。
在社会主义中国,工会事业始终与党和国家的事业休戚与共、息息相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实现中国梦的新的高度认识工会、重视工会,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工会的领导,支持工会开展工作,为工会工作提供更多资源和手段,为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创造更好条件。各级党政要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参与社会管理,实现社会的共同治理。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党对工会寄予厚望,职工群众对工会充满期待。“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只要我们的工作能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中国工会就一定能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彰显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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