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法院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
《工人日报》(2013年06月29日 06版)
本报讯 (特约记者邢生祥)近日,青海乐都县法院在县中心广场召开拖欠农民工工资发放兑现大会,一次为44名农民工发放了被拖欠工资21万余元。
今年春节期间,44名农民工手持被拖欠的工资表到县法院寻求帮助,法院了解情况后,立即对欠薪企业采取了诉前保全措施,并于2013年1月25日快速审理了这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法院判决这家欠薪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共计21.1468万元。但被执行人一直未能履行义务。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法院依法组织对扣押的财产进行变卖,将变卖的部分款额兑现农民工工资。
据了解,乐都县法院一贯高度重视农民工讨薪案件,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他们在立案之初即对欠薪企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维护好农民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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