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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6月25日 星期一

【口述实录】“从模糊管理变成心中有数”

——大连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汪集刚谈工资集体协商实名制可见化管理

本报记者 白青锋
《工人日报》(2013年06月25日 06版)

汪集刚

汪集刚观点

通过可见化管理,让我们对全市的工资集体协商建制情况从模糊管理变成心中有数。我们还针对每季度末各区市县和产业建制企业增加情况,未建制企业推进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向相关部门书面通报工资集体协商整体推进情况,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收入分配的一种利益协调机制,一方面能够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使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提高相适应,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有利于企业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维护企业可持续发展。

然而,在一个有几万家企业的大城市,如果对哪些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哪些企业还没建立,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落实集体合同条款如何等情况,掌握得十分清楚和准确是很难的,一般只能采取“模糊管理”和“模糊统计”的办法。

从2011年年初开始,大连市总工会下决心对工资集体协商推行实名制可见化管理。他们首先用了半年多时间,对全市18000多家建会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具体情况进行了拉网式的普查,然后根据普查得到的反馈,建立起全市新型“独立建制企业实名制台账”、“未建制企业及建制规划台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单位建制情况台账”、“工资集体协商每季度推进跟踪台账”等9本电子台账,每本电子台账的各种数据每季度更新一次。

日前,记者采访了大连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汪集刚,请他就大连市总是如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名制可见化管理的有关情况作了介绍。

谈到为什么要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行实名制可见化管理,汪集刚解释说:

以往我们在统计和上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相关数据时,仅限于各级工会层层填报数字,最后加和。比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有多少家,建制率是百分之多少等。由于并不掌握究竟是哪些企业建了,哪些没建,已经建制的是什么状况,所以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数字不准确、漏报等情况。

在调研和检查中我们发现,上报建制率很高的地区有不少企业还存在未签订集体合同的现象,即使签订了也不是很规范,建制率和协商质量与事实有较大出入。这种上报数字可观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多年来一直存在,导致我们市、县区两级工会难以真实准确地掌握全市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阶段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市、县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法定的集体合同审查部门,也无法掌握已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还有哪些没有报送审查。这些问题,都对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有效推动和监管带来一定影响。为改变过去靠单一填报数字对工资集体协商进行管理的固有模式,我们着手推动由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由模糊管理为实名制可见管理。

为贯彻落实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大连市工资集体协商规定》和全总“两个普遍”的精神,确保大连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年度目标顺利实现,大连市总工会把2011年确定为“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攻坚年”,决定对全市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有关情况进行实名制普查,同时完善各级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台帐设立和定期通报动态管理机制。

谈到大连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名制可见化管理的具体做法时,汪集刚介绍说:

我们先是对全市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进行普查。普查内容涉及,已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区域和行业名单,每一家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平均工资水平、年度工资增长幅度及人社部门审查、上级工会备案情况;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区域和行业名单,工资集体协商计划建制时限表和责任人;各区市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及集体合同工作综合基础数据;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名单;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企业以及企业负责人所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情况;每季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动态进展情况等。

普查的方法是,各区(市)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对所辖的区域、行业、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进行拉网式逐一排查,按建制和未建制分类登记普查的各项内容,录入计算机形成电子台帐。同时要求督促建制区域、行业、企业工会依法向上级工会报送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备案,形成登记台帐与备案文本相统一的监管体系。

然后,大连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市人大、市政协、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一看台帐、二查备案的合同、三了解推进工资协商做法和效果。

同时,我们将整套普查结果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五部门部门实现资源共享,便于市、区(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国资委、工商联均能同步准确掌握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情况,以便各部门充分履行各自职责,解决存在的问题。

大连市工资集体协商实名制可见化管理机制的推行,实现了“建制企业、区域、行业分类管理,未建制企业、区域、行业纳入规划,获市级荣誉称号的企业和个人约束机制得到监督,工资协商指导员人才储备有登记,季度推进效果有评估,整体情况有掌控”的六项管理目标。

谈到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实名制可见化管理取得的成效,汪集刚对记者说:

通过可见化管理,让我们对全市的工资集体协商建制情况从模糊管理变成心中有数。我们还针对每季度末各区市县和产业建制企业增加情况,未建制企业推进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向相关部门书面通报工资集体协商整体推进情况,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同时,对未建制的企业采取特别通知制度,市总工会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特别通知书》,每季度末根据动态管理统计结果,对仍未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向企业行政和工会送达《特别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重点企业由市总民管部和产业工会负责人约谈企业老总和工会主席,当面送达《通知书》。截至目前,市、各区市县三方和产业工会已累计向企业发出近6000份《通知书》,督促4626家企业及时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同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实际效果也有了明确的评估和反馈,例如:大连金州新区实行实名制可见性管理后,进一步细化了企业工资报告内容,包括企业调整前工资额、本年度工资增长幅度、平均增加额、最高增加额、最低增加额、调整后的工资水平等,每年通过实名制统计对近千家外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结果进行评估,2012年全区外企工资调整幅度为13%,人均月工资增长额320元,企业覆盖的20万职工年工资总额增加近8亿元,实名制可见化管理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目前全市经实名登记的已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单位比2011年第一季度增加了8602家,达到16796家,全市总建制率达83%。其中单独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增加了3121家,达到6617家;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增加了513份,达到595份;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增加40份,达到49份。全市百人以上企业和已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行业实现了规范化建制,确保了每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有要约、有协商、有审议、有备案、有增长幅度、有岗位标准”,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

(素描: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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