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多方并举源头维护派遣工权益
湖北省武汉市政协常委 胡朝晖
《工人日报》(2013年06月16日 02版)
问:劳务派遣工主要分布在哪些行业,其成因有哪些?
答:据我们了解,劳务派遣工多是先上车再补票,我们接触到的派遣工中,不少人并非劳务派遣公司派出,而是通过各种关系先到用工单位做临时工,在政策发生改变后,才通过单位行为成为劳务派遣工。
事实上,目前劳务派遣工从事的不全是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有的销售企业的客户经理几乎都是劳务派遣工,还有一些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司机、文印室工作人员因编制问题成为劳务派遣工。甚至有劳务派遣工曾是单位有编制员工,在缩编时被改变身份。在改变身份和下岗之间,他们选择了改变身份。
问:从实际操作入手,应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答:建议相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从以下四方面入手,推动贯彻落实修正案: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议司法局将修正案纳入“六五”普法重点内容,引导用工单位和职工群众知法守法,依法维权,推进建立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二是探索在适当时机制定《武汉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劳务派遣规定》等,从源头维护好被派遣劳动者切身利益。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建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国资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加大执法力度。
四是提请相关部门集中民智提出科学的实施方案,促进修正案的落实。
(本报记者 邹明强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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