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法律与制度建立公信力
问:目前城中村改造核心问题何在?
答:城中村改造是我国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直接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其核心问题和难点在于对被拆迁对象个体权益与城市整体规划利益间的平衡协调。这需要充分利用法律与制度建立公信力,削减行政强制力的过多干预。技术环节核心问题在于改造过程中土地确权和补偿估值问题。
问:请评价呼市回民区这种村民自主拆迁改造模式的优劣?
答:这种村民自主拆迁改造模式是创新性探索,主要针对过去完全由政府主导的改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现实积极意义,同时将大大节省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
以往城中村改造通常是政府引进开发商改造。开发商过分注重利益则可能伤害村民权益。现在这种以村民自主为主导,政府辅助服务方式,最大限度规避了因估值补偿及未来开发利润归属问题产生的矛盾。自主性意味着村民对自身利益的自主决定权和责任明确,是民主与效率结合的典范。
这一模式劣势在于村民自身开发能力和专业性不足,需要政府给予配套服务,要求政府回归公共服务角色,不要与民争利。
问:后续相关政策和制度应如何跟进?
答:“政府主导服务,村民参与改造”的城中村改造方式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创新,相关政策和制度跟进前提基础是政府角色归位,保障村民发挥自主权,建立和完善拆迁改造建设实施方的委托制度。核心是处理好农民土地权益问题。
一是政府要回归公共服务角色,考虑村民实际困难和需求,建立综合补偿制度。二是建立与自主性改造相配套的技术问题解决方案,例如建立开发商委托招投标制度,允许村民自主成立城中村改造筹备委员会,并将开发委托权下放到该委员会。政府依据城市规划和进程时间表,履行监督职责。总之,应不断提高城镇化质量,建立完善城中村改造利益合理分配机制。
(本报记者王瑜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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