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科院健全完善人才选拔机制
本报讯(记者丛民 通讯员张劲)为加快实施“科技兴院、人才强院”战略,营造“崇尚知识、尊重人才、倡导协作、鼓励创新”的工作氛围,完善人才培养、选拔、评价、聘用、激励、约束机制,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电网山东电力科学研究院于日前制定下发了《青年专业优秀人才跟踪培养管理办法》,健全完善了人才“赛马”机制。
据山东省电科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制定的跟踪培养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应届博士毕业生、年度院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青年技术服务奖的获得者。院专业人才评审委员会,是青年专业优秀人才培养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青年专业优秀人才培养管理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审核年度跟踪培养计划,组织各专业中心(公司)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各专业中心(公司)负责根据每位青年专业优秀人才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个性化跟踪培养实施计划,负责督促落实管理办公室制定的跟踪培养任务,协助管理办公室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培养实施计划于每年3月份报管理办公室审批实施,跟踪培养期限为3年。年度考核每年2月上旬完成,考核结果报院专业人才评审委员会。青年专业优秀人才的日常管理有专题讲座、技术攻关、课题研究、学术研究、技术交流、理论提升等跟踪培养方式。跟踪培养考核包括创新成果、理论提升、工作业绩三个方面,通过积分方式进行考核。由青年专业优秀人才培养对象本人填报《青年专业优秀人才培养对象跟踪培养鉴定表》,并提供证明材料,由专业部门审核,管理办公室负责考核记分。年度考核结果按综合积分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比例为20%。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授予“电科院后备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颁发证书;3年累计排名前10名的学员,推荐赴国内外一流企业和科研院所研修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则会被淘汰。
与此同时,该院还对《首席专家聘用管理办法》、《专业首席工程师聘用管理办法》和《专业工程师聘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了修订,逐步完善了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使专业技术人员安心、专心技术工作,注重专业发展,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多出成果,在全院形成了学习创新、钻研业务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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