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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5月20日 星期一

上海工会与法院建立合作机制化解劳动争议

签署《会议纪要》,明确七方面内容

《工人日报》(2013年05月20日 01版)

本报讯(记者钱培坚)日前,上海市总工会与市高级人民法院签署《会议纪要》,确认双方建立化解劳动争议合作机制,并明确了双方在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重大事项的文件时,相互听取意见;在法院诉调对接窗口设立工会调解窗口;法院邀请工会干部参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等7个方面的内容。

据介绍,旨在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会议纪要》涉及的内容包括:

建立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双方交流劳动关系领域的信息情况,研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畅通意见征询反馈渠道。市高院在起草出台涉及劳动关系和职工权益保护等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听取市总工会的意见。市总工会出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或重大事项等文件时,充分听取市高院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市总工会将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人民法院积极协助各级工会指导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升调解水平;

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诉调对接制度。市高院和市总工会加强合作,积极推进在诉调对接中心中设立工会调解窗口、法院委托经市总工会备案的工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将专业调解工作不断延伸;

强化群体性纠纷的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工会、仲裁、法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预警预报制度;

开展专业普法宣传和培训。市总工会定期组织工会干部和劳动争议调解员进行培训,同时通过邀请专业法官进行授课、进社区街道开展普法宣传等方式,不断提升工会干部调处劳动争议纠纷的能力;

邀请工会干部参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可聘请经审查任命并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工作经验的工会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邀请工会干部旁听重大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庭审,进一步促进涉诉矛盾的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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