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处置越透明 公众越淡定
5月12日,一海轮途径南京长江大桥时意外沉没。事故发生后,位于长江下游的江苏仪征市居民听信网络传言“长江水污染”,疯狂抢购矿泉水。当日,仪征政府回应,仪征市自来水取水口目前未发现异常,有关部门将24小时密集监测,请广大市民放心。(见5月13日《现代快报》)
从整个事件的进展来看,万吨海轮沉没是在12日凌晨4时发生的,当天上午南京海事局的官方消息通报称,所载石灰石不溶于水,没有造成大面积污染。但通报没有遏止谣言的传播。从中午到下午4点许之间,仪征市民集体在全城疯狂抢购矿泉水。仪征市政府的回应是12日下午5点发布的,此时离沉船时间已过去13个小时,离市民开始“全城抢水”也有5个小时。
笔者分析此次谣言传播事件,直接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南京海事局的官方消息通报,没有抵过一条无法证实的谣言;二是仪征市政府辟谣迟缓了些。前者说明了一些公众对官方通报缺乏足够的信任,担心真相被有意隐瞒,轻信了谣言。后者反映出仪征市政府应急机制没能在第一时间运转起来,才使“全城抢水”一发不可收拾。
一条船沉了,一座城市的市民慌了,超市里的矿泉水销售区空了——类似的现象,在其它地方出现过多次。这不能怪公众不淡定,因为有关水源污染的网络传言跑到了前头,传得有鼻子有眼,直击人们的敏感神经——谁不在乎自己的健康呢?
如果在事故发生后,相关政府部门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污染情况进行及时调查评估,对传言的产生和公众的恐慌情绪有一个合理的预判,能够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视、短信、网络论坛、微博、报纸等媒介全面发布污染监测处置的信息,那么,政府的信息就会占据更有利的位置;如果政府部门在处置过程中,主动邀请市民代表参观自来水厂的生产流程,参与有关部门取水样、检测、制作信息、发布信息的全过程,那么,政府的信息就有了更高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如果政府部门能够公布托底措施——针对水质万一出现异常的保障方案等等,那么,公众的心里就会更踏实。
多地多次类似事件带来的教训是:一些政府部门对一些突发污染事故处置的透明度与公众的恐慌度是成反比的,政府部门处置越透明,公众就会越淡定;处置时越捂着掖着拖着,搞信息垄断,不让公众充分知情,越会激起公众的质疑,激发公众的恐慌情绪。
政府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透明处置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因而,政府部门在处置突发的污染事故时不能“就事论事”,只关注事故本身,而应该对事故发生地公众的心理波动和生活影响有充分的考量,对可能发生的次生事件有科学合理的预防措施和纾解措施。希望各地政府都能从此次抢水事件中吸取教训,面对突发公共安全事故时,能用全面及时透明的处置信息战胜传言或谣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消除民众的疑惑和恐慌,从而换来公众的理性和从容。□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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