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施工事故为何像“矿难”一样频发?
5月6日,正在施工的西安地铁三号线发生塌方事故,造成5名施工人员遇难。这起事故并不是西安地铁施工的首次,它曾在7个月内发生了4起事故。
事实上,在西安地铁施工事故之前,杭州、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都发生了地铁施工事故。对此,有公众充满焦虑地质疑:地铁施工事故为何像“矿难”一样频发?
在媒体通报会上,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乔征称,塌方下场盾构结构不稳定,顶部和侧部塌陷,下雨也导致土质疏松。施工方北京住总集团相关人员则认为,事故原因可能与连日阴雨有关,加上施工现场污水管渗漏,造成塌方。
但是对于这种解释,舆论并不买账。有媒体指出,涉事的西安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涉嫌“未批先建”:2012年5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但事实上早在2011年数个项目早已开工建设。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张顶立及博士侯艳娟曾经撰文总结城市地铁建设过程中安全事故的五大类型,包括地层过量变形引起坍塌、不良地质体突发灾害、施工引发地下管线破坏、工程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设备及操作过失。其中后两者“较为普遍”。
2008年杭州地铁事故后,中国工程院院士、中铁隧道集团副总工程师王梦恕认为“不合理的工期、不合理的造价,是影响安全、影响质量的一个主要原因。”
耐人寻味的是,早在2009年1月地铁动工之前,西安市地铁办曾与参加西安地铁建设的21家施工单位、12家监理单位、21家勘察设计单位,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协议。21家施工单位分别缴纳300万安全生产保证金,并立下安全生产“军令状”。
然而,就在立下“军令状”后的7个月内,西安地铁施工现场连续发生4起事故,其中2009年8月2日造成两人死亡。
张顶立和侯艳娟认为,城市地铁工程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高风险性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控制不力极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城市轨道交通专家、上海大学终身教授戴世强撰文指出,地铁事故频繁发生乃是我国地铁建设超常规发展的结果。过去10余年,我国地铁建设走过了发达国家100多年走过的路,无论是科学技术研究还是人才储备都严重不足。
一方面是超常规发展,另一方面却是各个环节“漏洞百出”。比如尽管工程施工严禁违法分包,一些单位还是“顶风作案”。比较常见的做法是,大公司、企业凭借牌子、资质中标后,将具体的承建项目转包给一些资质不够甚至根本不懂技术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体户。这一点,可以从杭州和西安先后被爆出施工人员并未参加过任何培训中得到证实。
而本应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发挥监督作用的监理单位,实际上也存在“缺位”现象。一方面自身素质不够,另一方面监理和施工单位常常存在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这些往往使得监督形同虚设。
(据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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