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年有近30万病人等待器官移植,但仅有1万人能如愿以偿
器官捐献:缺人手缺资金缺制度缺理解
本报讯(记者何东霞 叶小钟)3月10日,广东茂名信宜市46岁的陈裕军因从工地高处坠落永远停止了呼吸。事后,其妻梁金英决定将其5个器官无偿捐献。这是茂名市首例器官无偿捐献,也是自2010年3月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广东省第196例无偿捐献。
据悉,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广东器官捐献呈现翻倍式增长——2010年广东省器官捐献15例,2011年33例,2012年133例,今年的最新数据是接近45例。尽管广东的器官捐献例数每年都居全国各省市之首,尽管这项工作正得到越来越多公众的支持,但推进仍很不容易。
“要做好这项工作,单靠红十字会不现实。”广东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负责人李劲东深有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感,“目前的根本问题是我们只是红十字会下面的一个办公室,没有专门的机构和固定的财政拨款去做这件事。我们只有两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全省的器官捐献工作。”
广东已经有约1万名市民签下了器官捐献志愿书。在器官捐献方面,我国采取的是彻底自愿原则,即便志愿者在生前曾签订志愿书,但要生效,还必须直系家属签名同意,配偶、子女、父母缺一不可。“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健康的人有权签订志愿书,但这份志愿书却没有多大的法律效力。”李劲东说,“在病人出现脑死亡时,无论多么偏远的地区,我们都需要过去征得多方同意,这往往耽误了移植的最佳时机。”
在器官捐献工作中,几乎所有案例均有协调员在其中服务。他们主要负责宣传发动器官捐献,为有意愿捐赠器官的志愿者进行报名登记,同时见证捐献。目前广东共有5名器官捐献协调员,今年32岁的孟苇是其中之一,3年来他协调过大约10个器官捐献案例。“器官捐献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交警、医院和民政等一系列部门去配合。必须要在制度上推动这项工作,而目前很多医疗机构不配合是我们遇到的最大困难之一。”孟苇说。
去年一位22岁的湖南女孩在深圳生命垂危,当时她的父母答应按照女儿的遗愿捐献器官,所有的法律程序走完后,女孩所在的医院却拒绝提供做器官摘除手术的场所。结果在转院的过程中,女孩停止了呼吸,无法实现器官捐献。“由于暂无约束机制,对于这些机构的不配合,我们无能为力。”孟苇说。
据悉,我国每年有近30万病人等待器官移植,仅有1万人能如愿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