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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5月02日 星期一

【支一招】工伤治疗期间,老板不发工资咋办?

《工人日报》(2013年05月02日 06版)

【案例】

小王在给总经理送文件的途中,不小心在楼梯口摔倒,胳膊骨折了,医生建议其休息3个月。但在休息期间,公司停发了小王的全部工资。小王上班后去公司财务部门结算,公司只结算了全部医疗费用,3个月的工资没有发。老板解释说,“你休息期间没有为公司付出劳动,公司让其他人暂顶你工作,工资给了他,你就没有工资了”。小王听说因工受伤后,单位应当发放工资,但如果与老板力争,又担心被“炒鱿鱼”;小王这时该怎么办?

【给您说法】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接受工伤治疗,停工留薪期间,停发或部分停发工资福利的行为,是违法的。

这里的“停工留薪期”是指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那么劳动者接受工伤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到底有多长?根据法律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应当根据伤情的具体状况来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时间,由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提出书面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有关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治疗期限的,经相关部门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可再延长12个月。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何理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等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加班加点工资,是指劳动者超出正常出勤时间付出劳动而应当获得的工资报酬。但劳动者因工受伤治疗期间不存在加班加点,所以,这部分工资不应当包括在内。福利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除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停工休假治伤期间,可以享受全勤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于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可能有区别,因此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与受伤上个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一定吻合。但是,不管怎样,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各种理由停发或部分停发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否则,其行为是违法的。

【教您几招】

像小王遇到的这种问题在现实中不少,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因工受伤治疗期间,以各种理由少发或不发劳动者工资,更不要说福利了。劳动者遇到这样的用人单位会很苦恼:在工伤治疗期间,不仅需要花费很多医疗费,还不能工作挣钱,用人单位再不发工资,只能“坐吃山空”,如果坚决要求用人单位发工资,可能惹恼了老板,用人单位连医药费都不付了。劳动者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该怎么处理才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据理力争。应当采取一定的策略,要求用人单位仍按月发放工资。劳动者在准备据理力争自己的工资时,首先,要注意从不同渠道了解以下因素,如老板的为人、用人单位的规模、用工的规范度等;其次,要注意回忆,您在发生工伤后的第一时间内,老板或用人单位的相应态度和采取的措施。最后,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生活费”,而不说“工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会主动支付治疗期间的生活费。

经过上述一番了解分析后,如觉得直截了当地要工资,可能会引来不良的后果,这时劳动者就要暂时“委曲求全”了。先以治伤要紧,在伤势治疗完毕后,再与用人单位协商。

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其行为就属于法律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劳动者这时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炒用人单位的“鱿鱼”。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这不会影响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2.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在地方上,一般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此事的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您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这时,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处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3.积极申请仲裁。如果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监察大队的行政处理决定后仍不执行,这时劳动者可以委托律师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让用人单位为其违法行为付出经济代价。(赵剑影整理 内容由浙江省安吉县总工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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