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首次进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工人日报》(2013年04月22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赵亮)4月18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四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通知》,正式公布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值得关注的是,甲骨文首次进入《名录》,共有7家单位收藏的53872片甲骨入选。
据介绍,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包括189家藏书单位的1516部古籍,此次16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中,宗教、少数民族入选单位有中国嵩山少林寺、西藏博物馆、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西藏自治区罗布林卡、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囊括汉文古籍1218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286部,其他文字古籍9部,甲骨文3种。
据悉,2007年,我国历史上首次由政府主持开展的国家级重要文化工程——“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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