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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4月16日 星期一

武钢印尼“日落复审”终裁胜诉

反转2个月前披露结果,热轧卷产品重回零税率

《工人日报》(2013年04月16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吴慧颖)日前,武钢收到印尼反倾销委员会(KADI)终裁公告文件,裁定中国武钢热轧卷产品重回零税率。从终裁披露到终裁公告短短2个月时间内,武钢集中抗辩,获得终裁胜诉。2006年以来,武钢已应诉泰国、印尼、俄罗斯、印度、巴西和欧盟等反倾销7场官司。

2006年,印尼对中国热轧卷产品立案,要求征收的反倾销税率最高达42.58%。对此,武钢积极应诉答辩,维护中国企业权益。历经两年艰苦维权,2008年该国裁定武钢反倾销税率为零。武钢成为当时唯一一家在印尼取得反倾销零税率的中国钢企。

金融危机以来,各国纷纷加大贸易壁垒。按照WTO规则,在同一案件中,初审零税率企业不应纳入复审程序。然而,印尼于2011年修改了本国反倾销条例相关内容,并在世界贸易组织关于反倾销税5年期限未满时,于2012年4月4日启动对中国热轧卷产品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时,将武钢也纳入了复审范围。今年2月6日,该国作出复审终裁披露,将武钢的反倾销税率从2008年终裁的0%提高到16.32%。

为了维护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形象与权益,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一方面全力呼吁印尼遵守国际市场规则,尊重贸易事实,一方面联系国家相关部门寻求支持,并积极实施 “日落复审”抗辩工作。

在商务部和中钢协等大力支持下,武钢以翔实的数据资料和无可辩驳的事实,应诉印尼热轧产品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终于在最后阶段取得胜利,反转2个月前印尼方面披露的结果,重回反倾销零税率。


相关链接:日落复审

所谓“日落复审”,就是在征收产品反倾销税5年期满进行的行政复审,又称期满复审。根据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的规定,任何最终反倾销税,均应自征收之日起,或自涉及对反倾销和损害同时复审的最近一次行政复审之日起5年内终止。“日落复审”将决定反倾销是继续生效、延伸和提高税率,还是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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