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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4月16日 星期一

合肥实施“春季行动”攻关长期不涨工资企业

要求已建工会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建制率达到90%以上

《工人日报》(2013年04月16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陈华)合肥市总工会日前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企联、市工商联,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春季行动”。活动将持续两个多月,力争到5月底“春季行动”结束时,实现已建工会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建制率达到90%以上。

据合肥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行动”将5类企业纳入工作重点,即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已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世界500强在肥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企业。

“春季行动”将根据企业的性质、规模、经营状况等对协商内容及形式进行“有所侧重”的调整。合肥市总工会法律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将重点就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进行协商,实现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增长,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对于生产经营出现暂时下滑、效益下降的企业,“春季行动”的重点放在“协商调整工资增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建立恰当的工资调整机制”上面;而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将突出协商职工与企业共渡难关、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待岗职工生活费保障,建立职工生活和企业发展的保障机制。

“春季行动”还特别指出,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协商确定提高劳动效率、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工资标准等内容,确保职工取得合理劳动报酬。在25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比较集中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工业园区,重点围绕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保障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在同行业特别是建筑、餐饮服务、制造业等企业相对集中的行业,重点围绕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劳动定额、工种岗位工资等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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