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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4月14日 星期一

柳州治理行人闯红灯半月494人吃到罚单

交通管理部门呼吁行人改变出行陋习,安全第一

《工人日报》(2013年04月14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庞慧敏 通讯员彭麟雅)广西柳州市自3月27日开始对行人闯红灯进行处罚以来,截至4月11日,半月内已有494人吃到罚单, 2500人被成功劝导。

3月27日上午10时,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进行处罚,全市最热闹的柳南区红光桥与城站路口、鱼峰区柳石路与银桐路口、柳北区广场路与八一路口、城中区三中路与解放北路口、阳和区香桥路与古亭大道路口等成为重点执法区域。

据交警部门统计,27日当天,柳南区红光桥与城站路口等五大路口共劝导欲闯红灯过马路的行人730人,其中11名行人被处以10元罚款。

“闯红灯违法,其实大家都知道,毕竟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彭皖春告诉记者,面对交警的处罚,一部分人能坦然接受,但也有人不愿意配合,借口也是五花八门,许多被处罚的行人觉得不是钱的问题,而是面子问题。

半个月执法下来,柳州市行人闯红灯现象得到很大改观。4月11日上午,民警李远忠在鱼峰区柳石路与银桐路口执勤,从早上7时20分一直到中午11时,没有遇到一个闯红灯的行人。“3月27日开罚当日,我开出了20多张罚单,现在一天下来,开出的只有一两张罚单,闯红灯的行人越来越少了。”

文明过马路现象与日俱增的同时,高昂的执法成本也在考验交警坚守的决心。“我上岗的这个路口需要5个警力,往常不开展行人闯红灯处罚时,往往两个警力就足够了!”李远忠说。

“执法成本的确很高,一个路口要部署4名民警、6名协管方能对行人闯红灯实施处罚管理,警力少了,有的行人就会一走了之。”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柳州市交警支队的警力为民警458人、协警360人,如果全市每个路口都以目前5~10人的标准配置警力,显然难以维持下去。

“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交通管理部门对闯红灯行为处罚不是目的——改变出行陋习,安全第一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推动“中国式过马路”向“文明式过马路”转变,除了按交通法规进行持久整治,更需要从交通法规的制定、宣传、教育上综合考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校教授谢金甫认为,处罚与完善的法规相结合才能根治“中国式过马路”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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