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知识武装 强化实践能力 强化责任意识
辽宁省总全力提升工会干部履职能力
实施3年培训计划,培养出一批工资协商、劳动关系等特定领域的专精深骨干人才
本报讯(记者顾威)眼下,辽宁省总正在全省工会中开展工会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工程,计划用3年时间开展全面系统的培训,把全省工会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同时培养出一批在法律、工资谈判、劳动关系等特定领域专、精、深骨干人才。
据辽宁省总调查显示,辽宁地方工会机关中大约30%的人员长期只做内勤工作;60%的人员只有1个~2个部门的工作经历;40岁以下人员中90%左右没有企业工作经历。为此,辽宁省总决定在2013年采取3项措施,提升工会干部履职能力。
辽宁省总采取的3项措施是:全员“大培训”,强化工会干部履职知识武装;全会“大调研”,强化工会干部履职实践能力;全面做实目标责任制,强化工会干部履职责任感。
今年春节刚过,辽宁省总即与省委党校联合举办了全省工会干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专题培训班,每期一周连办两期。培训对象为省总全体机关干部、各市总副主席和中层干部、各县区工会主席和副主席,共计培训708人。
辽宁省总在总结去年“进企业、访职工、察实情、办实事、促和谐”活动的基础上,出台了《辽宁省工会关于建立服务职工长效机制的有关工作制度》,要求各级工会领导机关班子成员带头,各部门至少分别对口与1个市、1个县(区)、1个乡镇(街)、1个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5个以上基层企事业工会建立联系点,保持经常联系和定期走访调研;要求班子成员和各部门长期坚持至少结交2名一线职工朋友、走访帮扶1户困难职工家庭,每年选派部分机关干部到基层单位蹲点调研,工会机关招聘的年轻干部,无企业工作经历的,必须到企业一线工作锻炼3个月以上才能上岗;要求省总机关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市、县级工会机关干部不少于90天,班子成员和各部门每年围绕基层工会和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至少完成一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总结一个典型工作经验、撰写一篇理论研讨文章等。
为改变工会工作目标不明确、责任不清晰、考核不量化的状况,辽宁省总制定了《全省工会“六个专项行动”百分考核方案》和《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考核结果与工会工作绩效管理挂钩,实行奖惩并举。省总用近半年时间广泛征求各级工会对《考核实施细则》的意见,今年3月,先后组织了由省总及各市总共同参加的3次模拟考核,反复修改10余次,决定从7月开始正式组织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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