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票非针对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征税
《工人日报》(2013年04月03日 04版)
据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记者何雨欣)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负责人2日表示,推行网络发票是为了规范发票使用和税收征管,是防控发票类违法犯罪的手段,而非针对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征税。
4月1日,《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位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说,一些媒体认为该办法主要针对电子商务,目的是为“对电商征税”作准备,征税后成本会转嫁给网络购物的消费者,这是一种误解。
“网络发票与传统发票的区别,主要是具有成本低、填开数据真实、便于发票真伪查询、有利于税收征管等优点,网络发票推行后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利用省以上税务机关公布的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发票,实现发票的在线开具、查询、购销等功能。”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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