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益性岗位数量将逐年减少
近期将对岗位的开发使用等进行专项督查
《工人日报》(2013年04月01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尹雪梅)针对存在超规定范围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到期不退出等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通知明确,从今年起自治区公益性岗位数量不再增加,并在现有基础上逐年减少。
据了解,为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2003年起,自治区对“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使一大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援助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目前自治区共有10万余个公益性岗位。
但是,随着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的增加,就业人群的不断扩大,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如超规定范围开发,个别地区甚至在党政机关设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到期不退出,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等。
针对这些问题,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今年起,各地将严格界定和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范围以及就业人员条件,杜绝超范围开发和超范围安置,防止把公益性岗位作为编制不足解决工作人员的渠道。
在入口上,对就业困难大中专毕业生的界定,原则上限定在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及“零就业”家庭范围内。在畅通出口上,将通过政策扶持、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方式,鼓励就业人员提前退出和退出后实现就业。
据悉,新疆将于近期对各地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及公益性岗位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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