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应建立阶梯式补助标准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主任 雷建威
《工人日报》(2013年03月31日 02版)
问:今年为什么会在广州市人大会议上提出《关于健全失独家庭扶助机制的建议》?
答:这不仅与我此前的长期关注有关,也与我个人亲身经历相关。我儿子七岁那年,曾遭遇一场交通事故,在医院昏迷了一个月。后来在政策允许下,我合法地进行了第二胎生育。因此作为父母,我太了解当独生儿女发生意外时那种切肤之痛,特别能理解失独给他们带来的困难。
问:怎么看失独老人将参照“三无”老人的标准由政府来供养的政策?
答:失独老人和“三无”老人不能划等号,不能一刀切。失独老人面临的困难一种是经济上的,另一种是情感上的,和“三无”老人情况不太一样。我认为应该在调研以后再作具体的决定,这个政策只适用于那些经济上有困难的失独家庭。
问:目前广东对于失独老人的养老保障等扶助方面还需如何完善?
答:政府应对他们加大扶助力度。很多城市包括作为广东省省会城市的广州,对失独家庭在经济上的扶助还是偏低。我认为不同的失独家庭的情况不一样,不应一刀切,应该根据他们的实际状况提供阶梯式的补助。当然在精神关怀上,扶助政策也是有所欠缺的。
问:应如何健全失独老人的养老保障等扶助机制?
答: 针对失独群体,广东目前并没有进行全面调研,我认为首先就要对全省失独家庭进行全面普查和调研以了解他们的具体状态和需求。第二,人口与计生局、民政局和财政局等多部门可联合为此成立专门机构,将之作为一项政府职能,专门负责失独老人养老保障。第三,应提升经济扶助标准,根据失独老人不同经济状况,设立一个阶梯式的发放标准。第四,是不能忽视对他们心灵上的关怀。
比如北京为所有失独老人购买涵盖养老、医疗、意外、人寿、女性安康等险种在内的综合性保险,这方面包括广东在内的其他地区均可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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