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不能简单套用“三无”老人做法
广东省政协委员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陈砺
《工人日报》(2013年03月31日 02版)
问: 您对失独老人将参照“三无”老人的标准由政府来供养的做法怎么看?
答:这从一个方面说明政府开始重视失独问题,参照“三无”老人也不失为套用目前政策的一个方法。但失独老人是计生政策导致的问题,处理得好坏直接影响这一基本国策的继续实施,所以不能简单地套用“三无”老人的做法,在让失独老人获得比“三无”老人更高的经济补偿的同时,更要从精神上关怀他们。
问:就广东而言,您认为应如何健全失独老人的养老保障等扶助机制?
答:应采用足够的经济补助与丰富的精神慰藉相结合的方法,政府部门要有专门的机构、有专人处理失独老人的问题,而不仅仅是逢年过节去慰问、送油送米那么简单,要着重解决老人就医和行动不便时有人照顾看护等他们最担心的问题。
目前首先要完善国家的相关计生法规和广东省计生条例,明确一个具体政府管理部门,尽可能对失独家庭给予照顾。建议政府可以给这类家庭核发“失独家庭证”,让这些父母在就医、养老的时候不需要子女签字,而由其他亲属代签。同时,要从情感上关心这类人群,让他们的心灵感受到温暖,譬如可建立社工、志愿者经常上门服务机制。如果政府没有足够力量做这件事,可以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来实现。第三,要加大经济方面的扶持力度,使他们生活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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