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女儿被“绑架” 破案:原是自导自演
警方提醒:讨薪索赔勿用极端或违法手段
本报讯(特约记者朱润胜 通讯员刘福庆)为了让曾经打伤丈夫的人早日受审,自己得到赔偿,她居然捏造对方绑架女儿的谎言,不料弄巧成拙,触犯了法律。
已近中年的小诺(化名)是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港镇人。这段时间以来,她总感觉心里堵得慌。那是因为去年丈夫给小义(化名)打工时工资被拖欠,多次催要也没讨回来,小义还把帮她讨薪的丈夫给打伤了。经司法机关鉴定为轻伤。小义随后被依法处罚,但伤害赔偿款却没有拿到。
临近春节了,小诺有些心急,琢磨来琢磨去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诬告小义绑架自己的女儿,她认为这样就会引起司法机关的注意,能早点拿到伤害赔偿款。
在此之前,小义的妻子有一次来找小诺说事时曾无意间将小义的身份证复印件掉在了地上。小诺当时顺手捡了,但并没有交给对方,而是自己揣了起来,不承想这次还派上了用场。她拿着这张身份证复印件到镇上的一家小店买了一张手机卡,登记的姓名则是小义。
今年2月13日,小诺匆忙来到海港公安分局北港派出所报案,说自己刚成年的女儿走失了,家人找了半天不见踪影。民警赶紧备案登记,并在第一时间向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反馈,请求其他派出所帮助查找。
第二天,小诺再次来到派出所,这次她表现得更焦急,因为她的手机“收到”了一条极为恐怖的短信,她认为女儿被绑架了。民警拿过手机翻看后发现,短信内容是“正月十五开庭前赶紧撤诉,不然别想见到你的女儿。放心吧,她现在很好。哈哈。”案情重大,民警建议其赶紧到刑警大队报案。
小诺到刑警大队报案说自己女儿被绑架了,还提供了恐吓短信。春节期间发生了绑架案件,刑警大队一边向局领导汇报,一边迅即组织民警侦查。
那个发送恐吓信息的手机号码是侦破此案的关键,民警从此入手很快查到了机主,可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销售员说购卡者并不是小义,而是一名拿着小义身份证复印件的中年妇女,体貌特征与报案的小诺十分相似。民警有了一个大胆的推测,只等面对小诺时核实印证。
不出所料,当民警找到小诺时,她再也不能镇静了,主动坦白了诬告小义的事实。结果本该在家和亲人欢欢喜喜过年的时候,小诺却被戴上了冰冷的手铐。
警方提醒,当事人在讨薪索赔过程中,不要使用极端或违法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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