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将建高校四类协同创新中心
《工人日报》(2013年03月29日 05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日前,山东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决定,今年起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建设四类协同创新中心,对其实行绩效评价、动态调整,三年为一周期,并给予政策、资金等支持。
据介绍,协同创新中心分为面向区域发展、面向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向科学前沿重大问题、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需求等四种类型。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相结合,打破高校内部及与其他创新主体间的壁垒,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活力。牵头高校应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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