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
“老年代步车”违法违规应查处
《工人日报》(2013年03月28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陶映荃)目前,很多城市出现了电动或燃油动力的三轮或四轮的“老年代步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它们与真正的老年代步车有本质区别,同时,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极大。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呼吁,应查处遏制“老年代步车”违法违规问题。
据介绍,这些所谓“老年代步车”的内部刹车、油门、挡位完全是机动车的配置,40公里~50公里/小时的速度也等同于机动车,而真正的老年代步车是一种医疗器械,速度基本控制在5公里~10公里/小时以下,以速度低、刹车灵、安全可靠、方便为标准,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随着老年代步车的不断出现,影响到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主要表现在:安全隐患大、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章行驶、非法营运。
中消协呼吁,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以打击非法“残摩”的方式打击所谓的“老年代步车”,从源头上加强对其生产、销售和改装的控制;加大城市微循环公交建设;尽快出台有关老年代步车的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明确老年代步车的定义及生产标准、国家技术标准,严格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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