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举报经济犯罪 最高可获奖10万元
《工人日报》(2013年03月23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为动员鼓励广大市民积极提供制假售假类经济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济南市公安局近日出台奖励办法,规定公民举报经济犯罪线索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据介绍,自今年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济南市公安局决定利用11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打假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名牌产品”、“专利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等危害创新发展的犯罪。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市局出台了公民举报奖励办法,奖金从500元至10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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