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书被扣起诉公司获赔
《工人日报》(2013年03月23日 05版)
本报讯 入职时上交资质证件,离职后公司却扣证不还,如今,不少劳动者常常会遇到这样的窘境。从事建筑行业的宋先生就因原单位某建筑公司扣证不还,导致无法再就业,将建筑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6.5万元。本周,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宋先生的请求。
宋先生起诉称,自己于2011年9月21日向建筑公司提出辞职,获得内部会签批准,已解除劳动关系,工作交接完毕。但是,建筑公司一直扣证不还,使自己因无执业证章而无法找到适合工作,经济蒙受极大损失。
建筑公司辩称,已将宋先生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B本原件及印章交与宋先生,但他未就办理变更手续提出过申请,并且变更登记需要宋先生有新单位,公司同意配合其办理变更手续,且有无证书并不影响宋先生的工作。为此,该公司不同意支付宋先生收入损失。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建筑公司应当向宋先生返还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公司虽然主张无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亦可以工作,但其同时认可无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无法担任中型大型项目的项目经理,也即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无对宋先生是否工作不造成影响,但却影响其工作岗位,进而对工资收入造成一定影响。为此,法院判令建筑公司支付宋先生收入损失2万元。 (梁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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