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设立“文化创新奖”
《工人日报》(2013年03月18日 06版)
本报讯 (记者孙覆海)自3月1日起,由山东省政府设立的全省文化创新最高奖“山东省文化创新奖”正式施行。该奖每两年评选一届,表彰30项文化创新优秀成果,每个获奖项目将获得5万元奖励。
文化创新奖的评选范围分为9个专业领域,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文化产业、文化市场、演艺创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科技、艺术教育、对外文化交流。其中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先进模式、文化体制改革中的先进管理理念,以及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市场监管、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高新技术应用等,都可纳入评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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