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高位运行引起代表委员关注
【今日关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应纳入政绩考核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郑莉 张锐)“注重依法保障民生,审结人身损害、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物业服务等案件232.9万件,同比上升104.2%……”今天上午,“两高”报告公布。全国政协工会界委员们注意到,报告中没有为劳动争议数据单独列项。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委员今天表示,从2011年至今,我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在较高水平上保持了相对稳定,每年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都在60万件以上。
“可持续发展不仅要关注GDP、环境保护,劳动关系同样重要。”工会界委员呼吁,让劳动关系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热话题”。
据了解,2008年以前,全国劳动争议案件每年在50万件左右,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劳动争议案件连续3年出现了井喷式爆发。“这与当时的国际金融危机和劳动者权益意识的增强不无关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委员清楚地记得,2008年全国两会上,劳动关系成为当时提及率最高的词汇之一。
“‘两高’报告将涉及劳动争议归入依法保障民生,并不是不重视,也不意味着劳动争议形势转好了。”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李滨生委员注意到,当前,受复杂经济形势影响,一些企业裁员风波不断,部分劳动者就业、收入、社保等权益被削减,劳动争议案件处于多发期。在许多地区,劳动争议已成为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数量增长多、涉及范围广、结案压力大的纠纷类型。
在协调劳动关系的问题上,来自工会系统的政协委员们有着一致的观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会义不容辞。但他们也强调,“协调劳动关系绝不仅仅是工会一家的职责”。
“劳动关系是每一个社会人、每一家企业都要面对的问题。”中国农林水利工会主席盛明富委员表示,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是企业发展、社会和谐的“基石”。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深有同感:“发展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惠及职工,任何企业都应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他表示,企业在制定战略发展规划时,应设定提高职工幸福指数的标准,从收入、待遇、民主权利等方面推动职工共享发展成果。
“各级政府应摒弃盲目追逐GDP的做法,把劳动关系的协调纳入工作日程。”代表委员们表示,过去,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过度选择向资本倾斜,导致劳动关系出了问题,损害了职工的权益。
“企业发展要有两个轮子,经营管理者是一个轮子,看路线、管方向,职工是另一个轮子,只有劳动关系和谐了,两个轮子协调前进,车子才能快速前进。”盛明富委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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