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肯江·吐拉洪在新疆区总十届七次全委会议上指出
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工人日报》(2013年03月10日 02版)
本报乌鲁木齐3月9日电 (记者尹雪梅)3月8日~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在乌鲁木齐召开,会议传达了全总十五届七次执委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自治区总工会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了自治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总工会主席尔肯江·吐拉洪到会并讲话,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自治区各级工会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
尔肯江·吐拉洪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智慧凝聚到实现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全面把握和落实自治区党委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他要求各级工会组织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团结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新疆跨越式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各族职工群众的利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建立完善职工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及时把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以劳动关系的和谐促进企业的和谐、社会的和谐。
会议由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李明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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