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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3月09日 星期一

【两会聚焦】“条条法规”情暖“件件民生”

本报记者 康劲 于宛尼 孙喜保
《工人日报》(2013年03月09日 01版)

今天下午5时,一走出雄伟的北京人民大会堂,来自上海的农民工代表周振波就异常兴奋。他拿出随身携带的照相机,执意要让记者在这一刻,在庄严的国徽下,为他留下珍贵的照片。“是选举法的修改,让我这样的普通农民工走进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来到神圣的殿堂。”他说。

当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走出大会堂,与会代表不约而同地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人大机关持续开展的法律监督。5年来,“条条法规”情暖“件件民生”,激发了代表们的热议。

谈成就、话未来,法治中国的民生图谱愈发清晰。

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和监督,保障和改善民生,是5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大“亮点”。

民生为重、就业为先。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看来,一部《社会保险法》为每一位依靠工薪收入生活的百姓,穿上了法律的“护身符”。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一些企业老板任意延长劳动者的劳动时间,拖欠工资,没有必要的劳动保护,未参加社会保险等现象屡见不鲜。经济的不断增长,使得一些企业所有者越来越强势,劳资之间的利益分歧逐步加大,这些都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保障严重不足造成的。”郑功成说。

如今,《社会保险法》明确国家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并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等作出原则规定。

“任何社会保障制度,都天然地追求社会公平,但从不公平到公平必须要有一个过程,尤其是在我们这个发展不平衡的大国。”郑功成说,“《社会保险法》是劳动者的护身符,但我们不要指望它是完美的、万能的,实施后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这是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重要条件。社会保险立法将促进社会保险制度进入定型、稳定、持续发展阶段。”

《食品安全法》由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全国劳模许振超对这部法律的诞生有着特别的“情意”。

2008年,许振超当选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员,那时他不了解法律,常常自费进京找老师补习相关知识。“那几年,我提意见最多的就是《食品安全法》。”

许振超一直认为,这部法律关系着老百姓的生命安全,“针对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食品安全法》作了相关规定,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食品生产环节中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沈志刚在肯定《食品安全法》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现实中的问题: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采取由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部门分阶段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在日常监管中,难以合理分配监管,而且存在真空地带。

他建议,在食品安全法中应确立新的食品监管原则,即以食品品种作为区分食品安全监管机关的主要标准。这样能有效避免相关机关相互推诿。

几年来,在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提请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加大交通肇事行为处罚力度,确保刚刚驶入汽车时代的中国能够走在一条安全的法治大道上。

社科院等机构发布的2012——2013年度《中国汽车社会蓝皮书》显示,2012年每百户家庭私人汽车拥有量超过了20辆,中国正式进入“汽车社会”。10年左右,百户汽车拥有量将达到或接近60辆,多数家庭将拥有汽车。

“庞大的汽车产销量使生活发生巨变,同时交通事故也急剧增加。加大交通肇事行为处罚力度,是给百姓道路安全安上安全阀,并加快我们汽车社会文明进程。”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宣城市市长韩军说。

(本报北京3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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