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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3月07日 星期一

全国人大代表袁周建议加快工资集体协商立法

企业拒绝协商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工人日报》(2013年03月07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李丰)“企业无故拒绝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的惩罚。”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袁周在贵州代表团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呼吁,应加速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法律制度进程,加大支持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权。

袁周告诉记者,近年来,各地的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已大幅提高,但协商的作用还远未得到充分体现,其中,立法不健全、不完善是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工资集体协商法律制度依然存在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缺乏明确法律责任和冲突处理机制等问题,对拒绝开展协商或提供虚假信息误导协商的企业,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

袁周认为,国家应将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安排尽快纳入人大立法体系,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部专门的工资集体协商法。通过立法和修改《劳动法》、《工会法》等相关法规,科学设置违反法律规定、拒绝工资集体协商的补偿责任,特别是对不进行协商的企业,其处罚条款应具体并有可操作性。

此外,袁周还建议,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工资调控体系。定期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等相关数据,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协调解决企业工资协商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对协商后达成的协议进行审查,并督促实施。


■延伸阅读

在一项有近125万人次参与的网上两会“十大热点问题调查”中,“收入分配”仅次于“社会保障”位列第二。

在分项调查中,针对收入差距现状,98%的受调查网民选择了“收入差距大,贫富分化严重”。

而在判断收入分配不公的具体表现上,排在前几位的是“工资增长和GDP增长不同步”、“存在大量灰色收入”、“垄断行业收入过高”和“部分行业福利过高”。

如何缩小收入差距?60%的网民将希望寄托在由国家调控工资上,选择以“提高工资标准,并设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作为最有效的措施。

就收入分配改革的切入点,42%的网民选择“规范公务员津贴,防止灰色收入过高”,27%网民选择“打破垄断”。

(张锐 郑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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