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女职工事迹报告会在京举行
李建国接见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并合影 全总授予全国五一巾帼奖状、奖章获得者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3月6日,全国先进女职工事迹报告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李建国亲切接见了受表彰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代表。
本报记者 杨登峰 摄
本报北京3月6日电 (记者王娇萍)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到来之际,中华全国总工会今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先进女职工事迹报告会,隆重表彰全国五一巾帼奖状、奖章获得者,并分别授予她们全国工人先锋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李建国在会前亲切接见了受表彰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代表并合影,向获奖先进女职工表示祝贺和崇高的敬意,向全国广大女职工和工会女干部致以节日的问候。
会上,北京市大兴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兴华大街路段等10个集体荣获全国五一巾帼奖状,李小英等10名个人荣获全国五一巾帼奖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务处等1184个集体和丁颖等1191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和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陈豪在会上讲话,充分肯定了广大女职工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高度评价先进女职工服务社会、无私奉献的优秀品格和开拓创新、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他指出,今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广大女职工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立足岗位,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争做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职工,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在促进劳动关系与社会和谐稳定中展示巾帼风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先争优建功立业。陈豪要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紧紧围绕国家改革发展大局,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充分发挥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服务女职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主持报告会。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世平,全总党组纪检组组长、书记处书记王瑞生分别宣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五一巾帼奖状(奖章)、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的决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授予2013年全国五一巾帼奖状、奖章获得者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决定》。
报告会上,杨海波等5位获奖代表先后发言,从不同的侧面讲述了各自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故事和心路历程。
目前,我国女职工队伍已达1.37亿人,占职工总数的42.7%。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女职工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洪流,全总于2005年设立了全国五一巾帼奖表彰项目,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个集体和10名个人。
陈秀榕、黄丹华、陈荣书、李世明、李滨生等全总领导和全总女职工委员会顾问出席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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